大同:第2号总林长令签发!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有了明确方向
日前,大同市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2号大同市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令》。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全力推进大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近年来,大同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落地落实,持续改善生态质量,不断厚植生态底色,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事关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改革事业。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治定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各级林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大同市实际的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体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试点县区要压实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责任,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围绕“稳、活、融、试”分类推进,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要注重打通堵点卡点,持续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我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监制:韩生利
监审: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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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 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