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我市下调首套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6%下调至2.3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25%调整为2.775%;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下调至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75%下调至3.325%。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年利率 3.1%,月供4270.16元,调整后年利率2.85%,月供4135.57元,每月少还约135元,减少利息4.85万元。
监制:韩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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