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大同市平城区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退休人员今年1月至7月的补发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左右发放到位。
今年是山西省连续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9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0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据了解,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通过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此次养老金调整细则为:
1、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6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以上三项相加,即是今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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