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号,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议。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郝宝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王肖倞、田方,县政协党组成员张海英,县政协副主席杜兴梅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勾海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会议听取了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政协灵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县政协十一届主席会议处理有关未尽事宜的决定》及会议相关文件(草案)。
郝宝玉强调,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是该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政协委员一年一度集中履职的一次重要会议。县政协委员要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把大会作为贯彻为民思想,宣传党的政策、凝聚社会力量、展现政协担当的重要阵地,倾情履职、咨政建言,努力把大会开成一次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鼓劲的大会;要带头履职,切实承担起“落实下去 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肩负起社会各界的重托和全县人民的期望,把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作为使命追求,自觉将政协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思考和谋划,关注民生,关心民祉,反映民意。要团结奋进,努力践行好政协委员“十八字”的时代要求,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充分利用会议期间各界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机会,切实搞好团结合作,在坚持坦诚相见、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在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中沟通感情、增进友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监制:韩生利
监审:高 伟
审核:李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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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