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灵丘县在总工会楼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向阳,县政协副主席田方出席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灵丘监管支局等单位及9家诚信经营企业参加。
活动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全县市场主体经营倡议书”,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宣读了建立“12315消费维权站”“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单位名单,为建立维权站单位和ODR企业颁授了牌匾,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刘向阳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要持续促进高品质消费,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要持续促进高质量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的基本前提,必须夯实维权基础,紧抓关键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完善维权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要持续促进高水平共治,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广大市场主体、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热心参与社会监督,携起手来,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满意消费,共同为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有奖问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消费者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向经销商大力宣传诚信守法经营理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他们要诚信守法经营,恪守社会公德,与消费者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监 制:韩生利
审 核:李 敬
责 编:师晓宁
编 辑:王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