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微消息,2月6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月1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制:韩生利

    核:李    

    编:李    

    辑:陈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