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2024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施行。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
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有关要求报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氛围。
附件
注:
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
3.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 1301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302戏剧学,130303电影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12影视技术。
看大同编辑:张靖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