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消息,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快递末端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不合规不合理的取件收费行为。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事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按用户选择的投递方式提供投递服务。收件人地址为建制村及建制村以下自然村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快件投递至建制村或约定地址,对不能提供服务的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提前告知寄件人。

监 制:韩生利
审 核:李 敬
责 编:李 敬
编 辑:陈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