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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堡遗址鸟瞰(上为北)


长城,

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

是人类历史上宏伟壮丽的建筑奇迹

和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景观。

近日,

国家文物局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进展工作会,

通报了北京怀柔箭扣长城、陕西靖边清平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沙梁子古城遗址等

3项长城考古的新发现,

充分展现了

长城作为古代军事防御体系的建筑遗产价值,

以及长城沿线地区文化、

民族的频繁交流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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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堡城垣及周边地貌(上为北)


清平堡,是明代延绥镇长城体系中的一座营堡,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杨桥畔镇东门沟村,处在芦河支流——贾家沟南岸的梁峁沙地中,西距明长城大边约10公里,平面大致呈南北向长方形,长约600、宽约300米,东、西、南各开一门,周边均为沙地,不宜农耕。本次考古发掘在堡内揭露出一处明代的城隍庙遗迹,院落结构完整、塑像精美,出土一通“重修显应宫殿”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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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应宫遗址平面图(上为北)


2007年,在中国长城资源调查项目开展的时候,曾对清平堡进行过考古调查,了解了清平堡的平面形状、保存状况等地表可见的信息。


2020年4月,当地村民在堡内中部取沙时暴露出泥塑造像、鎏金铜像、铁香炉及砖瓦和陶、瓷残片等遗物,随即上报当地文物部门。2020年5月起,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清平堡遗址进行调查测绘并对取土地点开展抢救性发掘工作。截至目前,完整揭露出一处明代的显应宫(城隍庙),是一座大型院落,呈南北向长方形,长约60、宽约25米,嘉靖年间曾重修过,后于万历年间由延绥副总兵杜松又主持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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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时发现的彩绘泥塑及鎏金铜像


显应宫由院墙、照壁、门厅、戏台、东西侧殿、大殿及寝宫等部分组成,布局规整、保存较好,尤为重要的是,殿屋和寝宫内发现了30余尊彩绘泥塑造像,形象可辨有城隍、判官、夜叉、小鬼等。这批造像接近真人大小,颜色鲜艳,造型栩栩如生,展现出极高的艺术水准和塑形工艺。此外还出土了较多的琉璃瓦、鸱吻等建筑构件。在显应宫周边,还发现了大批青花瓷片、动物骨骼等生活遗物,以及瓷雷等军事防御武器。出土遗物根据形制和时代判断基本为明晚期至清早期,与史料记载的清平堡使用时间相符。


另外,本次工作还对清平堡城垣内进行了初步钻探,在城内发现有大量建筑遗迹,分布密集,其中在显应宫东侧有一处较大规模的高台建筑遗迹。目前通过考古发掘工作,判断这处遗迹应该是清平堡的中心楼遗址,与史料文献和碑文记载相符。根据文献记载,清平堡城有衙署、南北中心楼、屯仓等设施,还有关帝庙、马王庙等众多庙宇。目前通过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进一步探明了清平堡城内街道布局和整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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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应宫出土彩绘泥塑


有明一代,为防御北方民族的侵扰活动,在北部沿边修筑长城,分设九个军镇,称为“九边重镇”。长城建筑体系包括营堡、墩台、边墙等。延绥镇作为九边之一,沿边最初设立一系列营堡,之后不断增设移建,统称为“三十六营堡”,清平堡是其中之一,属于中路分守参将统辖。


清平堡始建于明成化年间,清代没落,嘉庆年间废弃,废弃后很快被黄沙掩埋。城内遗迹保存较好、建筑格局非常清晰,是国内罕有保存原貌的明代长城营堡,是长城文化研究的重要实证材料,同时也是陕西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抓手。


清平堡的选址与废弃,体现了该营堡浓厚的军事色彩。本次发掘揭露出的显应宫遗迹及出土相关碑文内容,反映了当时长城两侧除了军事对抗的手段之外,还有意识形态领域的对抗手段也被朝廷重视与使用。


同时,营堡还是蒙汉互市的场所,体现了当时蒙汉两地对立中也有交流与融合。因此,清平堡作为明长城体系中的一处营堡遗址,其本身具有重要的文化与学术价值,在此开展的考古发掘工作具有重要的文化与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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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应宫内出土鸱吻和琉璃构件

九边重镇中,

山西占据了两处,

大同镇边和太原 (三关)镇边,

而且是当时九边或九镇的核心地带。

因此,

在山西北部长城沿线,

卫所、关隘、堡寨、墩台星罗棋布,

形成了独特的人文地理景观

——军事聚落,

随着清代的一统,

大部分则逐渐演化为城镇和村落。

接下来推出的是,

太原师范学院教授王杰瑜

撰写的文章:

明代山西北部聚落变迁


明代山西北部聚落变迁

文/王杰瑜


由于退居漠北的蒙古贵族经常南下侵扰,明代北防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从建国伊始就在北部边境设卫置屯、修边筑堡。永乐朝开始又大体沿长城一线,逐次建立了九个边防重镇,即“设九边以卫中夏”,形成了一个以防卫京都为主的防御体系。


“山西之形势,最为完固”,地形上,居京师上游,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所谓“京师之安危”,“系于山西也”。大同镇边、太原 (三关)镇边成为当时九边或九镇的核心地带。宛若长龙的边墙内,卫所、关隘棋布,堡寨、墩台林立,这些众多的军事据点在山西沿边区域形成了独特的人文地理景观——军事聚落。


随着清代的一统,民族矛盾的消失,这些军事聚落有的因其功能的顿失而废弃了,大部分则逐渐演化为城镇和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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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边堡,位于阳高县长城乡,属长城边堡,

是明时大同镇边墙五堡之重要关口。

袁建琴 摄


一    军事聚落的形成与发展


明朝与残元势力的军事斗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明初至正统末为第一个阶段,正统至隆庆和议为第二个阶段,隆庆和议至明亡为第三个阶段。山西北部军事聚落的形成和发展与这种军事斗争的起伏密切相关。


第一阶段,主要目的是为了廓清残元势力,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统治,维护北防安全,采取较为积极的军事政策,在不断用兵漠北的同时,设卫所、兴屯田、筑边堡、谨烽墩,军事性聚落开始形成并得到初步发展。


第二个阶段,所谓“正统后胡虏酋淫逞,剽掠不时,东胜失守,云玉中徙,一墙之外,豺狼所嗥,……嘉靖中俺酋猖獗,遂令邑无完雉,堡尽血磷,边氓褫魄,则惟窃出从虏耳”。面对蒙古南侵,明廷消极防御,于是大同镇边“先筑弘赐等内五堡于东,嗣筑镇羌等外五堡于西;既创靖虏、灭胡诸堡以壮声援,又于塞外筑拒墙五堡以厚蔽肩,……复以守塞之道,以为守长城必附台,以利傍击;台必置屋,以便瞭卒。西起丫角山,东止李信屯,延袤三百余里,森列敌台暗门,……”山西北部军事聚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隆庆和议” 后,北防建设依然为明廷大事,但蒙古族基本未大举南下,到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明朝边防威胁在空间上发生了转移,山西已不作为重要的防守地了,山西北部军事聚落发展趋缓,但在功能上却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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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新荣区得胜堡   袁建琴 摄


1、以卫、所为形式的高层次军事聚落


明初,“天下既定,度要害之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二百人为千户所” 。“凡天下要冲及边防去处,奉旨创立卫所,拨军守御” 。洪武三年 (1370年)设山西都司,八年改为山西都指挥司,领9个卫,9个千户所,其中属于山西北部的有振武、镇西等2个卫,宁武、宁化、雁门、保德州、偏头关、八角、老营堡等7个千户所。洪武四年(1371年)置大同都司,八年(1375年)十月改名山西行都指挥使司。山西行都指挥使司领大同前、大同后、大同左、大同右、镇朔、定边、阳和、天镇、威远、平虏、云川、玉林、镇虏、高山等14个卫,7个所。按照明代卫所编制,山西北部拥有官兵十万之众。


大多数卫所驻地原本就是重要的军事或交通聚落,有的本来就是明或明以前的州县治所,如:大同府城,大同前后二卫守。洪武五年 (1372年)大将军徐达因其旧城城南半增筑。明年都指挥周立以砖外包。怀仁县城,安东中屯卫后所调守。洪武十六年 (1383年) ,指挥桑桂因旧城增筑,永乐九年 (1411年) 指挥于忠重修。朔州城,朔州卫守。元时就是州治,明初因所省旧址累修。代州城,振武卫守,本后魏文帝筑广武军上馆城,隋开皇六年(586年) 改为代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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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卫城

新设的卫城有:大同左卫城,云川卫附。洪武二十年(1387年)设镇朔卫始筑,永乐七年(1409年)设大同左卫筑完。大同右卫城,玉林卫附。洪武二十五年设定边卫始筑,其后卫革。永乐七年设大同右卫筑完。阳和卫城,高山卫附。筑于洪武三十一年 (1398年)。那些旧的聚落因军事因素的叠加而得到了新加强,新的则因战略地位重要而发育迅速,成为重要的军事聚落。


明对军人实行军户制度,军人“世皆军籍”,“兵役之家,一补伍,余供装,于是称军户口” , 军户不受行政官吏的管辖,在法律上,军户是世袭的,固定的,家族的,军人都必须在营结婚安家,即“军士应起解”时,“皆佥(签)妻”,由国家供养。如果说家属随军驻守边塞,是形成军事聚落的前提条件,那么对关塞冲要屯驻的军人与其家属进行严格的户籍管理是稳定沿边军事聚落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手段。《明会典》记载,“明代凡天下冲要及险阻去处,各画图本,并军人版籍,须令所司成造送部,务知险易”,同时规定,“图本户口文册,俱限三年一次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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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助马堡

2、以堡寨为形式的中间层次的军事聚落

明初在积极用兵于漠北的同时,就开始了北防建设。洪武五年,明军兵分三路进讨漠北无果后,“洪武六年命大将军徐达等筹备山西、北平边”。这是明代山西境内筑边墙的开始。永乐时期,加强了北部边防工程,一方面在长城沿线设置关隘,另一方面,修筑边墙城垣和边墙沿线的堡墩。至正统以后,由于明蒙关系骤然紧张,筑边墙、修堡寨的次数和力度不断加强,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隆庆和议”之后。


山西边墙与堡寨的修筑在成化和嘉靖时掀起两个高潮。如成化二十一年,余子俊以户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军务时,筑边“东起四海冶,西抵黄河,延袤千三百里”。嘉靖时,宣大总督翁万达“自大同东路天城、阳和、开山口诸处为墙一百二十八里,堡七,墩台一百五十四”。根据《宣大山西三镇图说》的记载,官设堡寨,大同镇56座,山西镇 (太原) 69座。说明了该区域以堡寨为形式的中间层次的军事聚落的发展十分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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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威鲁堡与月华池  袁建琴 摄


3、以屯军堡、乡堡和墩台为形式的低层次的军事聚落


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明朝沿边广置屯田。洪武三年,太原、朔州诸处已有了屯田。八年,山西大同都卫屯田就已达2649顷。二十五年,代王朱桂就藩大同,令立卫屯田,同年令山西民兵屯田,十二月,复于大同立16卫开耕屯田。二十六年朱元璋曾下令普立边屯:“那北边卫分都一般叫他屯种,守城军的月粮,就屯种子粒内支。”目的在于使北边军士完全用屯田自给,不再劳民输纳。


为了减轻民运的艰苦,二十七年正月下令山西大同、蔚、朔、雁门“各卫止留千人戍守,余悉令屯田”。二十八年四月,敕发山西都指挥使司属卫官军26600人,往塞北筑城屯田。


洪武之后,军屯继续发展。如正统六年(1441年),因边境宁谧,宜广屯田,增大同、宣府二边屯军6700余人。正统八年(1443年),修复了沿边墩堑,拨军分地屯种。镇守大同总兵周尚文,在嘉靖年间开置了屯田40000多顷。为了加强屯田管理,明政府规定每百户为一屯,六、七屯或四、五屯择近建堡,屯设正副屯长各一人,大堡有守备、操守等官,小堡则只设防御操堡官或总旗官,屯堡成了军屯的最基层组织。


万历十一年(1583年),三关塞下有荒田三万余亩,都御史侯公于赵题请准作官垦田,“且相险阻,就水草立堡十五,立仓二十,立庄二十有二,分官库居耕其地,而委官督率”。成化《山西通志》记载的屯军堡有28处之多,事实上屯军堡庄还远不只这2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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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右玉县牛心堡

除军屯外,明代于边又兴商屯,“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原本是为了解决边粮不足的问题,永乐开始,为省长途运输之劳,于近边荒区“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商屯所建堡寨今天我们无从得知,但当时商人招垦时建屯立庄应不在少数。


除屯军堡庄外,这一层次的军事聚落的大宗应当说是乡堡了。根据《云中郡志·武备志》记载,大同镇辖区的乡堡数量很大。大同前卫54,大同后卫63,大同县127,怀仁县11,朔州28,马邑县3,应州17,山阴县4,浑源州70,广灵县60,灵丘县16,共计453。


其次是墩台,“御边莫先设备,设备在于添墩”。自周代开始,边防就有烽燧之设,唐以后称之烽火台,明代则名为墩台。明代将长城设防推向极至,墩台建筑在数量与质量上也是史无前例的。“山西濒虏,屯牧连野,堤守失严,变将随至,必相地形高耸足以远眺者,筑立墩台,设军戍守。一旦有警,昼则鸣炮,夜则举火,庶警报易以飞传,兵马便于召集”。


明代于边每二里设墩一座,每座守兵少则三人,多则十人,“拨给沙田四、五十亩,耕种养瞻,专司瞭望”,形成较小的聚落址。这种以墩台为形式的聚落,在山西沿边很多,据成化《山西通志》卷3《烽堠》记载:大同镇沿边有827个边墩和813个火路墩。万历时,三关镇边“东路:东自平型石窑庵尽境起,西至宁武界神树梁止,接火墩台186座,突心砖楼22座。中路:东自东路广武界神树梁起,西至西路老营界地椒峁南焉止,边墩117座,突心砖楼2座。西路:东自中路界地椒峁迤南焉起,西南至河、保界石梯口止,沿边并接火墩台407座,砖墩楼台3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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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老牛湾堡


二   军事聚落的变迁


1、军事聚落中非军事因素的发育与成长


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以渐变和突变方式进行的。明代长城沿线的军事聚落自形成之日起,就不断发生着变化。伴随着大批军士携家带口来到这里,非军事因素尤其是经济因素便逐渐得到发育,谭其骧先生在《山西在国史上的地位》一文中曾说“在明代,山西的边境城市大同的繁华也是很出名的”,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大同是边境城市,驻扎了大量的军队,所以全国的财富大量输往大同消费。二是对蒙古人的互市。明朝和蒙古和好时期,大同是对蒙古贸易的主要市场”。


对于第一个原因, 张萍在《明代陕北蒙汉边界区军事城镇的商业化》一文中对陕西北部长城沿线城镇的商业化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山西与陕西情况相当,此不赘述。关于九边的民族贸易,余同元在《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一文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文中云道:“九边各镇不仅是明廷同蒙古贵族抗争的战场,也是汉族人民同蒙古等北方游牧民族互市贸易的场所。”马市是当时民族贸易的主要方式,他认为,以“隆庆和议”为界,分前后两大时期,前期是明蒙之间官办的“朝贡优赏贸易”,后期性质发生变化,朝贡贸易发展为互市贸易,官市过渡到民市,在更大规模的民族贸易市场上,民间自相往、互通有无的市易占据了主导地位。其分析确有见地。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特将文中的中三边民族贸易市场表中的山西、大同两镇照录于斯。(表附文后)从表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市场分大、小两种,大市岁开一次,主要是蒙古各部酋长和贵族参与互市,小市则是一般成员和汉人交易的市场,属于纯粹的民市。 


在整个军事聚落中存在有军事性和非军事性两种经济因素,所谓军事性经济就是直接为军事服务的经济项目,诸如采办军火、营垒筑边所需的物质供应等,非军事性经济一是为寻常百姓所需的油盐米面等,二是对蒙贸易。这两种经济因素交互作用,共同促使军事聚落中经济因素的不断发育、发展,进而影响军事聚落在功能上的不 断变化。随其经济因素的增长,逐渐形成了一个“市人”集体,这些“市人”因其财资不断壮大进而参与政治,在嘉靖年间大同发生的兵变中,“兵变分子”张昱就“纠合市人,肆言兵来压境,遂上城楼抢取盔甲”。这些经济因素的发育和发展,应当说是日后在军事功能顿失后,有些聚落能够继续存在,并迅速发展成为重要的城镇的内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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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林堡

2、明清之际的变迁

明清易代,山西北部的军事聚落随着军事因素的消失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军事聚落朝两个方向转化:向城镇聚落转化,向乡村聚落转化。


转化为城镇聚落前文所述高层次的卫所和部分中等层次的堡寨,在清鼎革后,便转变为府州县城。如:阳和、高山卫,雍正年间撤卫设阳高县;天成卫、镇虏卫,雍正年间撤卫设天镇县;雍正三年 (1725年) ,宁武所改设宁武府,于宁武所地设宁武县为府治,于神池堡地设神池县,于偏关所地设偏关县,于五寨堡地设五寨县;同年,又在大同右卫合玉林卫改设右玉县,于大同左卫合云川卫改设左云县,改平鲁卫为平鲁县。在顺治初年,阳和卫之西安堡曾作过大同府治,并一度曾为阳和府。


转化为乡村聚落一些中等层次的堡寨和较低层次的堡庄和墩台转变为乡村聚落。清代乃至现在,有不少乡村聚落是由此发展而来的。雍正《朔州志》卷4《建置志·里堡》记载:朔州“初,官分州卫,地别民屯。自裁卫归州并为十一里,而其间依山傍水,野处穴居,耕而食,凿而饮者,有堡寨、村庄、窝会沟坪,各因所居之地而名之,合计四百一十五村庄”。民国《偏关县志·序言》言道:“朔北汉迄今,历代屹为重镇,楼、堡、堠、堞、营、戍、栅、隘虽已废圯,犹有存者”。其实何止存者,“清鼎革后,蒙古内隶,华夷相安,明时戍兵大都解甲归田,编为农籍”。这些解甲归田的士兵,是本地人的当然编为本籍为农,曾是外乡人也可能留在戍守地以农为生了,因此有的军事聚落直接演变为普通的居民点,在今天的版图上我们仍然可以找到这种居民点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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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营堡


三   结论


明代山西北部聚落以其浓厚的军事色彩而特征鲜明。一般地区聚落是随着该地区人口积聚到一定的量,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出现的一 种人文景观,这种聚落的出现和形成虽然发展缓慢,但遵循聚落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明代为了对付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长城沿线布置了几十万大军,加上为军队服务的人数,形成庞大的军事性移民,就使得长城带聚落的形成具有突然性的特点,这种聚落因其形成背离了聚落形成的一般规律,所以它的发展随着那些叠加因素的消长或兴或衰。


明代山西北部聚落因政治、军事因素的产生而存在,却没有因政治、军事因素的消失而消失,而是以功能的转化为条件大量地保存下来,成为山西北部地区迅速得到开发的重要因素,也由此基本上奠定了今天的行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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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右玉县铁山堡

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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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同编辑:韩茜